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诚实守信.勤奋踏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1:太仓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主管1名
要求:
男: 35-45周岁(1975年4月23日-1986年4月22日之间出生) ;
女: 30- 40周岁(1980年4月23日-1991年4月22日之间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类初级职称以上:
4、 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有财务主管经验的优先;
5.太仓市户籍:
薪酬:
年综合收入8万元左右。
岗位2:太仓市沙溪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综合管理人员 1名
要求:
1. 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太仓市户籍;
4、 面向沙溪地区服务“三农”工作岗位人员,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控股企业工作人员。
薪酬:
年综合收入8万元左右。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2日 -5月7日16:00
2、 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
四、考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笔试:具体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 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满
1:3 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
印件(工作经历年数以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
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改递补面试入选。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子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录用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职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 城区供销合作社、沙溪供销合作社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
3、进入本次面试环节且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将纳入太仓基层供销合作社招聘储音库,如一年内太仓基层供销合作社有相应
岗位缺额,在征求考生意见基础上。由市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开展相关测评后择优录用。。
七、其他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1306221881 (城区) 80608685 (沙溪) e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53123587 (周-至周五, 上午93011.00下午13:30- 16:30)。
本简章由太仓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太仓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