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储备粮公司”)是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专司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运营管理,下辖子公司12家,建立起了苏州粮食“域内+域外”仓储新布局。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苏州储备粮公司下属子公司太仓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储备粮公司”)
粮食保管员2名、粮食质检员1名。
二、应聘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政治立场坚定;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言论的,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
(2)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邪教、诈骗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至考察期结束上述审计、审查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反财务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5)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两年的;
(6)在过去的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的,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明显不足,或者与招聘岗位要求有较大差距的,涉及抄袭、剽窃、伪造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
(7)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单位和公众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应聘岗位要求
1. 粮食保管员
(1)年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粮食工程相关专业优先。
(3)工作年限:有粮食保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专业技术资格证要求:有粮食保管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具备粮食保管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粮食仓储管理流程优先。能够适应季节性加班、夜班、能够胜任库区内岗位轮换。
2. 粮食质检员
(1)年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与粮食质检相关专业优先。
(3)工作年限:有粮食质检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专业技术资格证要求:有粮油质检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具备粮食质检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粮食质检流程优先。能够适应季节性加班、夜班、能够胜任库区内岗位轮换。
三、岗位职责
(一)粮食保管员
做好“一符四无”粮仓管理工作,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落实粮情检查制度,进行日常粮情检查、处置及记录;
负责两季收购工作;
负责粮食出入库现场作业及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科学保粮新技术的应用、智能化粮库各项技术的应用及日常维护;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粮食质检员
熟悉粮油质量标准,掌握质量指标测定方法和品质指标检测方法;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推广应用各项粮食检验新方法、新技术、 新成果,不断提高检验水平;
把粮食入库质量关,遵守粮食检验流程和操作规程,对检验样品做好登记,杆样、检测,并填写相关记录、证单,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农户做好收购政策解释;
负责库存粮食储存期间储存品质检测工作和出库质量检测工作;
负责所有检验设备的定期校验、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负责做好各类粮食质量资料;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设简章发布、报名、资格复审、笔试、实操、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公示和录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5月22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有意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文末附件)。
提交简历时,应同步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国内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内容”(例:张某+身份证)。将上述材料扫描件统一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添加为简历附件(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职位”)。
报名邮箱为1634651880@qq.com
(二)简历筛选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人岗适配度的初步筛选,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数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如果低于3:1,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实操、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关注电子邮箱。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初试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初试
心理测评:对初试人员安排心理测评。
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实操:实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实操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实操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均进入复试。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参加复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果低于3:1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进入体检程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四)体检和背景调查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的,复试成绩高的在前),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要求确定进入体检和背景调查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并配合背景调查。
1.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五、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背景调查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在企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用意向书。
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六、注意事项
1.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制度执行。
3.应聘者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无条件解除相关约定。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解释权归苏州储备粮公司,未尽事宜由苏州储备粮公司研究决定。咨询电话:周老师0512-65290056。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原文来自公众号:苏州储备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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